轉讓實用新型專利需要的材料及流程實用新型專利又被稱小發(fā)明或小專利,雖然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創(chuàng)造性和技術水平要求較發(fā)明專利低,但實用價值大,為了快速獲得專利,比起申請專利,很多人都會通過轉讓來獲得實用新型專利。實用新型專利轉讓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及流程呢?下面【精翰 公司】就為大家詳細解答。
一、實用新型的轉讓材料
1.我國個人或單位(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)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,必須經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。
2.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、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。
3.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、登記手續(xù)。
4.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,同時繳納費用。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后,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。
二、實用新型轉讓的具體流程
1.首先找到受讓方,查明自己的專利到底屬于哪個領域。
2.轉讓雙方簽訂合同,這是實用新型專利轉讓最關鍵的一部分。合同上面應當寫清楚雙方的利益,保證雙方是共贏的狀態(tài)。
3.簽訂好合同之后,應該準備好相應的轉讓材料。比如說轉讓協(xié)議、變更著錄項目、權利人身份證復印件等等。在準備材料的時候,應該盡量的按照專利局的轉讓格式書寫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然后委托代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,交由專利局審查。
4.最后一步需要靜靜等待專利局審查,如果審查材料沒有出現(xiàn)任何問題,那么轉讓成功出變更合格通知書,這段時間會經歷2-6個月的時間。但是如果有問題我們應該及時地答復審查員,以減少審查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