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東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基本流程如下:
1、申請人(或其委托代理人)向登記機關提出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。
2、申請人辦理知識產權評估、驗資和權屬轉移手續。
3、申請人(或其委托代理人)向登記機關提出設立申請,并提供相關材料。
4、登記機關作出準予設立登記決定的,應當出具《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》,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十日內,領取營業執照。
5、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登記程序。
需要注意的問題
2014年3月1日后的新公司法對知識產權增資不再限制原最多70%的比例,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全部100%使用無形資產增資。
(一)允許作為出(增)資的知識產權
專利權、非專利技術、著作權(計算機軟件)、版權、商標權、土地使用權。
(二)知識產權產權要求
兩種情形:1.自然人或股東名下(出資、增資);2.法人名下(對外投資)。
【說明】:
1.出資物只能是所有權而不能是使用權。
2.外方技術出資:專利、非專利形式的界定、備案制度(外管局、商務局)。
3.用于出資的技術與主業的關聯性。
知識產權出資的好處
1、知識產權出資是完全合法的行為,而且在注冊資本中的比重可以占到百分之百。即沒有墊資的風險,又沒有貸款利息的成本。
2、對新辦企業和需要增資擴股的企業,可以百分之百利用知識產權作價出資,即緩解了貨幣資金不足的困難,又可以把所有貨幣資金投入到企業日常運轉或新技術研發中,快速提升企業的發展。
3、將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有形化,以貨幣價值的形式展示出來,并增資到企業的注冊資本金中,即增強客戶對企業的直觀印象,又提升了企業的形象和實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