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出資入股的流程與問題

一、專利出資入股流程

(一) 公司章程簽訂和資產評估

  1. 股東共同簽訂公司章程,約定出資額和方式。

  2. 專利所有權人委托經財政部門批準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,并辦理專利權變更登記和公告手續。

(二) 工商登記和專利權轉移

  1. 出具評估報告和專家意見書,提供評估機構營業執照。

  2. 辦理工商登記手續,進行專利權轉移。

(三) 外國合營者出資

  1. 外國合營者以工業產權或專有技術作為出資,需提交相關資料。

  2. 相關資料包括專利證書或商標注冊證書復制件、技術特性、實用價值、計算根據和與中國合營者簽訂的作價協議等文件。

二、專利出資入股問題

(一) 股東出資方式

  1. 根據《公司法》第二十七條,股東可以以貨幣、實物、知識產權、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,但需評估作價,并確保財產不被高估或低估。

  2.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%。

(二) 非貨幣財產評估和驗資

  1. 作為股東或發起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,應由具備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,并由驗資機構進行驗資。

  2. 股東或發起人使用非貨幣財產出資,需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務院相關部門制定的規定。

  3. 不得以勞務、信用、個人姓名、商譽、特許經營權或設定擔保等作價出資。

(三) 出資必須真實

股東或發起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出資,不得冒用他人名義。